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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兰州”旅游摄影大赛公开征稿

  • 来源:
  • 互联网
  • 时间:
  • 2015-09-25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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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记者从兰州市旅游局获悉,为了更好地宣传“中国西北游 出发在兰州”的品牌形象,兰州市旅游摄影协会决定举办2015年“美丽兰州”旅游摄影大赛活动,该活动由兰州市旅游局、兰州旅游协会主办,并面向所有关心、热爱兰州旅游的摄影爱好者征稿,参赛者除了颁发获奖证书外,还将获得最高10000元的现金奖励。
 
    据了解,此次摄影大赛作品以反映兰州旅游的建设和发展为中心,拍摄范围必须在兰州市域范围以内。包括兰州各景区(点)四季美景、兰州本地美食、市内时尚街景照片等。具体范围包括兴隆山和黄河风情线大景区、马啣山景区和主题博物馆等景区、百里黄河风情线大景区、河口古镇、黄河楼、天斧沙宫、什川古梨园、榆中青城古镇等精品景点。此外,还可将省博、市博、金城关、地震博物馆等人文景观作为拍摄素材。
 
    本次大赛设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各500元,入围奖60名,奖金各200元。以上各奖项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活动要求:
1.摄影参赛作品必须为彩色。作品要求在2015年3月10日—2015年10月20日内创作,每人最多交10幅照片,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照片。创作表现形式不限,允许不同风格和式样的作品参与。
 
2.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需在电子文件上注明标题、作者及联系方式。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单幅(组)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于5MB,JPG格式,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片。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对照片进行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加工。
 
3.主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宣传兰州旅游等相关的展览、出版物、网站、媒体、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版权属于作者,如需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等商业用途,稿酬与作者另行商议。
 
4.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5.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6.评奖原则:评委作品不参与评等次奖,可作优秀作品展出。同一作者作品只能获得一个等次奖。
特别提醒:
    广大摄影爱好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填写2015“美丽兰州”旅游摄影大赛报名表,在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活动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以主办单位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投稿地址:兰州市旅游局宣传推广处(广武商厦13楼1315室)。联系人:常琼莉,联系电话:0931—8877887。邮箱:4754371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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