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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正式施行旅游运营效劳不良信息公示制度

  • 来源:
  • 互联网
  • 时间:
  • 2015-11-12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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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已从本月起正式施行旅游运营效劳不良信息公示制度,今后,游览社及导游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发作严重平安事故等七类涉旅不良信息将向社会公示,期限两年。
 
  由四川省工商局、旅游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结合下发的《关于公示旅游运营效劳不良信息的通知》,请求全省各级工商、旅游、银行部门对采集到的辖区内的旅游运营效劳不良信息,除经过本部门的方式和渠道向社会公示外,也会及时抄告同级其他两部门,并根据相关规则,对旅游运营效劳不良信息停止管理和公示。
 
  通知明白,七类涉旅不良信息将被公示,主要包括旅游机构和旅游从业人员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发作严重平安事故,从业人员扰乱公共次序、违背社会习俗,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背法律法规等几种状况。
 
  涉旅不良信息的主要公示平台为四川省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信誉网、四川旅游政务网,县级以上旅游部门、人民银行除按规则向社会提供不良信息的查询效劳和在本部门的政务网站或在社会媒体上公示不良信息外,还将逐级上报本辖区内的旅游运营效劳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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