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甘肃展位设计搭建招标公告
- 来源:
- 互联网
- 时间:
- 2020-08-26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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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于2019年9月25日—9月28日在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参加由中国旅游协会、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乐山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七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同期举办2020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展和2020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按照博览会组委会要求,甘肃省将搭建特装展台,向全国参展商和大众游客展示甘肃文化旅游资源和文化旅游商品,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广告公司、专业展台搭建公司参加投标。
一、展台设计搭建预算
第七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甘肃展馆设计搭建预算资金10万元。
二、展台设计搭建基本要求
(一)展台设置:甘肃省展位位于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中心A22-2,展位面积84m2, 呈长方形(见附件4)。
(二)展台设计理念:1、展台主打“交响丝路·如意甘肃”文化旅游品牌;2、展台整体布局设计融入甘肃丝绸之路黄金段彩带标识、敦煌飞天、敦煌莫高窟等凸显甘肃文化底蕴元素;3、内部布局按照甘肃十四个市州以及兰州新区划分,选择能够充分展示省内各市州文化旅游资源的图片、图标、文字介绍。
(三)展台风格色调及空间:1、展台要求简单设计装修,简约大方,配有视频播放功能;2、展台主色调突出,明快流畅,整体视野开阔,光线通透明亮;3、展台设计充分考虑空间利用,内部空间以设计15家企业进场展示为宜,配置文化旅游商品展台、展架,展台、展架突出实用性,可适当进行外形美化。
(四)搭建时限要求:展台于9月24日搭建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界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二)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项目团队,具有较强的会展设计、搭建能力及与会展相关单位、部门的协调能力。
(三)具备在展览馆制作施工的资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四、投标需要提交的文件
1、投标响应函(见附件1);
2、设计方案及文字说明;
3、服务内容及价格,详细报价单(见附件3);
4、项目计划书(包括人员配置、进度安排);
另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函(见附件2)
3、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公司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业务能力、相关从业业绩介绍、人员素质等。
五、采购方式
(一)本项目通过内部招标来择优选定服务供应商
省文化和旅游厅招标小组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依据展台设计方案和报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二)投标响应性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表用专用信封独立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和“请勿于开标之前启封!”(盖骑缝章)的提示警句等。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并加注标志,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且采购方将不承担投标响应性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三)投标响应性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2020年9月8日9∶30之前送达文化和旅游厅720房间。如逾时采购方将拒绝接受文件。
六、招标组织形式及程序
(一)招标小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招标小组成员组成。
(二)招标形式:采取背对背的招标方式。即招标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服务供应商分别进行一对一招标。
(三)招标程序
1、资格审查:招标小组对服务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
2、技术审查:对资质合格的服务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3、中标单位确定:招标小组依据投标单位的方案设计和报价,确定最终中标单位,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招标小组通知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
七、免责说明
自本项目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之日起,各投标公司可自愿参与本次投标,我单位不承担任何投标公司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及与投标作品相关的版权问题。
联系人: 陈笑强
联系方式:13909469266、0931-8880530(传真)
一、展台设计搭建预算
第七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甘肃展馆设计搭建预算资金10万元。
二、展台设计搭建基本要求
(一)展台设置:甘肃省展位位于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中心A22-2,展位面积84m2, 呈长方形(见附件4)。
(二)展台设计理念:1、展台主打“交响丝路·如意甘肃”文化旅游品牌;2、展台整体布局设计融入甘肃丝绸之路黄金段彩带标识、敦煌飞天、敦煌莫高窟等凸显甘肃文化底蕴元素;3、内部布局按照甘肃十四个市州以及兰州新区划分,选择能够充分展示省内各市州文化旅游资源的图片、图标、文字介绍。
(三)展台风格色调及空间:1、展台要求简单设计装修,简约大方,配有视频播放功能;2、展台主色调突出,明快流畅,整体视野开阔,光线通透明亮;3、展台设计充分考虑空间利用,内部空间以设计15家企业进场展示为宜,配置文化旅游商品展台、展架,展台、展架突出实用性,可适当进行外形美化。
(四)搭建时限要求:展台于9月24日搭建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界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二)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项目团队,具有较强的会展设计、搭建能力及与会展相关单位、部门的协调能力。
(三)具备在展览馆制作施工的资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四、投标需要提交的文件
1、投标响应函(见附件1);
2、设计方案及文字说明;
3、服务内容及价格,详细报价单(见附件3);
4、项目计划书(包括人员配置、进度安排);
另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函(见附件2)
3、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公司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业务能力、相关从业业绩介绍、人员素质等。
五、采购方式
(一)本项目通过内部招标来择优选定服务供应商
省文化和旅游厅招标小组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依据展台设计方案和报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二)投标响应性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表用专用信封独立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和“请勿于开标之前启封!”(盖骑缝章)的提示警句等。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并加注标志,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且采购方将不承担投标响应性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三)投标响应性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2020年9月8日9∶30之前送达文化和旅游厅720房间。如逾时采购方将拒绝接受文件。
六、招标组织形式及程序
(一)招标小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招标小组成员组成。
(二)招标形式:采取背对背的招标方式。即招标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服务供应商分别进行一对一招标。
(三)招标程序
1、资格审查:招标小组对服务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
2、技术审查:对资质合格的服务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3、中标单位确定:招标小组依据投标单位的方案设计和报价,确定最终中标单位,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招标小组通知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
七、免责说明
自本项目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之日起,各投标公司可自愿参与本次投标,我单位不承担任何投标公司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及与投标作品相关的版权问题。
联系人: 陈笑强
联系方式:13909469266、0931-888053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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